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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
来源: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:2008-10-21 点击数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的精神,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, 现将的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与地点:
(一)时间:2008年11月16日(23日备)一天。
(二)地点:学院田径运动场。
二、分组及比赛项目:
(一)分组:本届运动会分学生男子组、女子组。
(二)项目:
男子组设: 100米、2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九个项目。
女子组设: 100米、2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九个项目。
三、参赛条件:
(一)学院在校学生。
(二)患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者不能参加。
四、报名办法:
(一)以系为单报名。
(二)参赛各系报男、女各一队。
(三)各单位报领队1人,副领队2人,教练2人。
(四)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1项(可兼报接力项目),每项限报2人。
(五)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(六)报名地点:体育教研室。
五、竞赛办法:
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田径规则》。
六、名次与奖励:
(一)本届运动会设团体(男女项目总分)奖、按项目设男女个人奖,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(团体)。
(二)单项奖按项目取前8名,单项参赛不足8人时按实际参赛人决定名次。
(三)团体奖依据参赛单位男女总分之和取前3名。单项1~8名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打破记录者和接力项目均加倍计分(打破接力记录第一名9分×4)。团体总分相同时,依次按破记录项目人次、第一名数、第二名数……排序。
(四)学生个人奖发给证书,对前三名同时授予奖牌,团体奖颁发奖牌和奖金。
七、其它事项:
(一)运动员检录时必须交验学生证、身份证,参赛时必须佩戴运动会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号码布。
(二)各单位应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和健康状况进行认真审查,杜绝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;对违反规定、规则,扰乱比赛秩序的,取消其比赛资格及名次,情节严重的给予校纪政纪处分,同时追究相关参赛单位责任。
责任编辑:admin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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